首页 >
关于征集优秀文艺作品的启事
高密新闻网 2008-12-23 17:27:53

        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,配合正在开展的提炼新时期“高密精神”活动,进一步繁荣高密文化艺术事业,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化局、市广播电视局、市文联现面向全市有奖征集戏剧、广播剧、电视剧、曲艺、歌曲、诗歌散文等优秀作品。有关事项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1、题材范围及要求:应征作品应以反映我市改革开放30周年来尤其是2003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、城乡精神风貌发生深刻变化的题材为主,兼顾其他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历史题材。

        作品要体现时代精神,具有高密地域特色,思想进步,内容健康,注重艺术创新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融思想性、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,适应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需要,切实达到精品的水平。

        2、参评作品附作者简历,用小四号字、A4纸打印,寄送一式两份稿件,并将作品的电子文本发至电子信箱:gm3354@126.com。

        3、参评作品必须有独立版权,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(如改编他人作品,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)。

        4、作品版权、稿酬:本次作品有奖征集活动按戏剧、广播剧、电视剧、歌曲、曲艺、诗歌散文等6个门类分别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。作品一旦获奖,其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,作者享有署名权,其修改权、复制权、演绎权、传播权归主办、摄制和排演单位所有。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、奖品、稿酬,并推荐参评市里设立的“康成文化奖”。

        5、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、剽窃的,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,取消评奖资格。已经入选的作品,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,追回有关证书、稿酬和奖品。

        6、为确保评选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本次活动将从上级业务部门和外地专家学者中聘请评委。来稿一律不退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
        7、有奖征集时间:2008年9月20日开始至2008年10月31日截稿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
        8、投稿地址:高密市委宣传部文化科(信封注明“优秀作品投稿”字样)

        邮编:261500 电话:2323354


(责任编辑: 吴海明 )  
 
 相关新闻